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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防綱要法》即日起進行公開諮詢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今(28)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宣佈就制定《民防綱要法》展開公開諮詢,諮詢期由即日起至2018年8月11日,為期四十五天。諮詢期內將舉辦7場諮詢會,其中4場的對象為公共部門、民防架構成員、業界代表、社會團體及教育機構等;另外三場對象為全澳市民,專題網頁也於同日正式開通。發佈會主持人、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期望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的意見和建議,完善修法方案,及時開展各項革新民防的工作,讓社會能夠共同有效、高效地預防和應對各類民防安全風險,守護好我們的美好家園。

黃少澤司長表示,透過制定《民防綱要法》對民防領域決策、管理和執行的恆常權力架構、領導體制、運作機制和相關的民間支援機制,專責民防事務機構的設置,突發公共事件的分類分級,各相關方在民防事態下應盡的義務和責任,以及就智慧警務下民防資源的組織統籌等進行了基礎性的規定,將本澳民防制度重新定位並且實現現代化。

黃司長也指出,方案建議引入志願協防制度,促進民防體系的發展與時並進,從而能夠更好地調動民間力量配合和參與民防工作的開展,推動政府和公私營實體、社會團體和居民將來在預防、救急扶危和確保社會安全穩定的過程中形成最大的合力,實現更好的應對效果。

黃少澤司長並強調,設立民防事務專責部門是基於行政長官和各政府部門災後檢討的結果,並參考國家減災委專家組的相關意見和建議而作出;而且,有關決定也和國家最近成立應急管理部不謀而合,說明了特區政府這個新的決策有其必要性、科學性和普遍性;設立民防事務專責部門,將有利於加強對各項民防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執行效果,實現對民防工作的強勢統籌。

出席新聞發佈會的人員還包括警察總局局長馬耀權、消防局代局長鄒家昌、警察總局局長助理吳錦華、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柯雋樂及曾翔等;會上,並由曾翔顧問向傳媒簡介了《民防綱要法》的主要諮詢內容。

《民防綱要法》諮詢文本已經上載至專題網頁 ( www.spu.gov.mo/ch/leibasespc ) 供市民查閱及下載,市民亦可前往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警察總局、治安警察局總部、消防局總部、公共行政大樓、政府資訊中心、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中區市民服務中心及離島市民服務中心索取諮詢文本的印刷本。

市民可在上述網頁或致電8798 7678報名參加公眾諮詢會,同時也歡迎各界人士以信函(郵寄或直接送交澳門南灣大馬路730-804號中華廣場7樓A至C座警察總局)、電話(2826 7286)、傳真(2833 0735)及電子方式,就諮詢文本的內容提出書面意見或建議。有關文件的信封面或開首處,請註明“關於制定民防法律制度的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