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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著令停售含硝基呋喃類代謝物之老虎蝦產品


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獲悉香港當局公佈,一款預先包裝冷藏老虎蝦樣本驗出含微量硝基呋喃類代謝物。民署高度關注事件,已對本澳業界發出食品預警及派員到市面進行巡查。根據入口資料顯示,有本地進口及分銷商曾進口可能涉及是次問題批次之預包裝老虎蝦產品。為審慎起見,相關進口及分銷商已停售並通知其下游商戶停止使用及供應涉事老虎蝦產品。

民署食安中心透過恆常食品事故監察系統,獲悉香港當局公佈一款預先包裝冷藏老虎蝦樣本驗出含十億分之二十一硝基呋喃類代謝物。受影響之產品及涉事批次如下:

產品名稱:TIGER PRAWN Peeled & Deveined,Tail On

產品品牌:ocean gems

來源地:印度

進口商:Indoguna Lordly Company Limited

包裝:每包一公斤

此日期前最佳:二○二○年三月三日

民署食安中心已採取即時跟進措施,發出食品預警及派員進行巡查。根據入口資料顯示,有本地進口及分銷商曾進口可能涉及是次問題批次之預包裝老虎蝦產品,該涉事進口及分銷商已主動配合即時停售,並通知其下游商戶停止使用及供應涉事老虎蝦產品。另外,民署亦派員到市面進行巡查,暫未於市面發現上述受影響批次之產品出售。根據《食品安全法》以及《食品中禁用物質清單》規定,硝基呋喃類代謝物屬食品中的禁用物質,所有本澳出售的食品均不得驗出,如涉及任何違規行為,將依法懲處。

為審慎起見,民署呼籲市民及業界,如持有上述產品應立即停止食用及供應,零售或餐飲業界如有相關批次之涉事產品,亦應主動進行下架回收並通報民署食安中心,以保障消費者的食用安全。食安中心將持續跟進及調查事件,並留意相關涉事產品可有在市面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