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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界別法人確認續期申請於7月19日截止


根據《選民登記法》的規定,法人確認的有效期為5年。凡於2013年10月15日前已獲確認的法人,其確認的有效期將於今年10月16日屆滿。法人須於有效期屆滿前150日至90日期間申請續期(即今年5月18日至7月19日期間)。倘逾期不遞交確認續期申請,其確認將於有效期屆滿時即告失效,並導致相關的選民登記被註銷。

文化諮詢委員會特通知確認有效期將於今年10月16日屆滿的文化界別法人,確認續期申請的最後接受提交日為7月19日(星期四),敬請相關法人於上述期限前將確認續期申請送交文化諮詢委員會(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

文化界別法人確認續期申請須知及表格下載,請瀏覽文化局網頁http://www.icm.gov.mo/cn/CCCindex#ccc-renew。如有垂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2836 6866與文化諮詢委員會秘書處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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