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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提醒有意領養格力犬之境外人士須取得目的地之進口許可


民政總署提醒有意領養格力犬之境外人士,應先瞭解格力犬出口目的地之檢疫要求及有否限制條件。由於境外領養者並非在本澳飼養該犬隻,基於動物保護,民署在境外領養者為格力犬取得目的地之進口許可後,才為其辦理犬隻准照的手續。

因各地對進口犬隻的品種或數量可能有限制,而對檢疫要求亦有所不同,民署特別提醒有意領養格力犬的境外人士,應提前向目的地查詢格力犬的進口要求,並先取得當地政府發出的進口許可,避免有關犬隻因不符當地條件而不能進口。此外,領養者要充分考慮是否具備承擔格力犬於出口前,須在本澳飼養一段長時間、及進口當地後須接受隔離檢疫所引起的負擔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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