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監察協調局昨(10日)收到澳門逸園賽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狗會”)來函,要求當局批准狗會在遷離原址的限期後,即7月20日之後,延長狗房範圍使用120天,狗會並保證在120天內必須完成安置格力犬及遷離狗房之工作。另外,來函亦要求博監局批准狗會借用澳門賽馬有限公司(下稱“馬會”)的空置馬房作暫養未被領養格力犬之地方。
經綜合考慮,特區政府早於2016年已要求澳門逸園賽狗股份有限公司不遲於2018年7月20日遷離原址。同時,狗會必須在期限內決定是否停辦賽狗活動,如希望續辦,必須改善對格力犬飼養條件及比賽的安排及遷至符合城市規劃,特別是不影響民居的地方。
博監局昨天收到狗會的申請函,鑑於7月20日之後的狗會土地使用已不涉及賽狗活動,而監管土地的管理及使用不屬博監局權限,因此局方會把相關申請轉交權限部門跟進處理。就狗會借用馬會作暫養格力犬之申請,由於涉及更改馬會土地用途,相關申請必須由馬會向監管土地使用的權限部門提出,並需經負責動物保護及管理的權限部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