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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青局處罰辦學實體 旨在改善學校管理運作


對於有市民表示就涉嫌性侵的事件,教青局對學校處罰過輕,教青局強調是次的調查是因應有關學校的管理而作出,並委任了獨立的預審員和法律同事負責,處罰對象是辦學實體。經考慮調查的結果,以及辦學實體對改善學校運作、妥善相關學校人員紀律責任等方面的積極配合,科處辦學實體12,000元。

教青局調查的重點是要求學校掌握問題之所在並作出改善,完善及落實通報和處理危機事件的有關規章制度。 至於性侵事件及相關的刑事追究,由司法部門負責;人員的處分或任免,則由辦學實體處理。

教青局多年來與學校建立了行之有效的通報機制,要求學校切實遵守《學校運作指南》關於與學生相關嚴重事件的通報和跟進,以保障學生在校園的健康和安全。教青局在有關《指南》及工作會議中一直強調:學校、教學人員及學生輔導員等相關持分者的義務和責任,明確信息的通報、傳遞的機制、事件的處理和支援的方案,讓相關部門能盡早介入,協助受影響的學生。在近日舉行的《學校運作指南》工作會議中,教青局重申有關規定,並要求學校在發現懷疑性侵、虐待、暴力行為、 毒品、傳染病等嚴重事件時,應透過與學校建立的"嚴重事件通報機制" ,即時通報。

就有關涉嫌性侵事件的輔導工作,教青局在得悉事件後,即時安排主管人員及專業輔導人員與家長及學校負責人見面;設立24小時輔導熱線為家長提供情緒及心理支援;並調動輔導人員,安排操葡語/英語及粵語的心理輔導員駐校,協助受事件影響的學生及其家長,又舉辦性教育活動,並為有進一步需要協助的家長提供個別跟進。

教青局將會繼續對涉事的學生及家長提供最大的支援,並協助學校持續改善在預防、通報、行政管理、人員管理及培訓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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