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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上半年處理37宗公共停車場濫泊

濫泊車輛被移離公共停車場

交通事務局轄下44個公共停車場2018年上半年共錄得37宗濫泊個案,較去年同期大幅減少97宗,跌幅約72%;當中,電單車佔7部,餘下則為輕型汽車。

為儘快重新開放有關泊車位予公眾使用,局方已按照《公共泊車服務規章》規定開展處理程序,有5部車輛的車主在拖吊前已繳交相應款項及把車輛駛離,餘下32部車輛則由局方、警方或管理公司拖至存車場,其中11部車輛已被取回、4部車輛已執行註銷或歸政府手續,其餘還有待車主認領或進行相關程序。

按照《公共泊車服務規章》規定,在公共停車場連續停泊逾八日、停泊在留用或私人泊車位、停泊在妨礙場內運作之位置或佔用多個泊車位均視為濫泊;局方可與相關部門執行處罰程序,包括對有關車輛開立罰單、上鎖、拖走並存放於存車場內;有關車主在接獲有關通知後90日內未認領相關車輛即視其為棄置,車輛會被轉交予財政部門拍賣,車主則繼續被追討過程中涉及的泊車、移走及按日計算之存放費用。

網頁App等提供實時泊位資訊

交通事務局會繼續加強打擊公共停車場車輛濫泊行為,保障有關車位得以合理利用,並提醒駕駛者可透過交通事務局網頁www.dsat.gov.mo和交通資訊站App,即時查閱局方管轄下的44個公共停車場的名稱、位置、收費及實時泊車位的剩餘數量;另外,駕駛者透過設於街道上的停車場訊息顯示屏,同樣可以查閱各公共停車場的實時泊車位剩餘數量,以便盡快找到車位停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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