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於今日(7月23日)下午在政府總部舉行全體會議,會議由委員會主席、行政法務司陳海帆司長主持,除了行政長官辦公室及各司長辦公室的代表及行政公職局局長外,是次會議還邀請了民政總署、勞工事務局、消防局、衛生局、文化局、旅遊局、土地工務運輸局、環境保護局及法務局等負責飲食及飲料場所發牌程序及修法的部門負責人出席,就新的發牌制度進行討論。
行政法務司司長表示,《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2016-2020年)》當中的“善治篇”提出要落實精兵簡政、檢討公職制度、理順部門職能、推動政府績效治理制度,以及優化公共服務等重要工作,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必須着力統籌推進和協調落實相關的施政任務,有計劃、有步驟地推動各公共部門和實體在跨範疇公共行政改革措施的落實和執行,監督好各項工作能夠按規劃與目標逐一達致。
是次會議主要對簡化跨部門行政程序、提高行政效率的各項優化工作的進展情況進行檢討,而各公共部門及實體正執行的具體工作項目包括優化跨部門行政准照/牌照審批服務、簡化公眾申領證明用途文件,以及推動公共服務及流程電子化的應用和實施等,目的都是為了達致簡政便民和提升跨部門行政效率。
根據工作的規劃,現時各部門及實體正對公共服務行政手續的訊息內容與查詢進度的資訊平台進行革新及完善,尤其涉及跨部門的服務訊息,爭取將資訊以更具統一化和規範化的方式呈現予公眾,提升公共服務的透明度。此外,各部門亦集中對多項跨部門准照服務的流程進行簡化,以及減少服務使用者為某一服務項目需要奔走多個部門的情況,提升服務使用者辦理各項行政手續的便利程度,同時配合電子政務規劃的方向發展,應用資訊科技進一步實現公共服務電子化,落實部門間資訊共享來提高行政效率,有序完善和強化跨部門合作協調機制,推進“一站式”服務的發展。
會議中行政公職局的代表亦報告了《2015年-2019年澳門特區電子政務整體規劃》的執行情況。行政法務司指推動電子政務不是行政公職局單一個部門的責任,整個特區政府所有職能部門都有責任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2016-2020年)》所訂定的方向及電子政務五年發展規劃所定的各項目標,加強跨部門的協作,為居民提供更多便捷的電子化服務。
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的職責是負責從政策決策的層次,統籌協調特區政府內各項公共行政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實及相關範疇的政策諮詢,並確立執行計劃。委員會由行政法務司司長擔任主席,成員包括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及其代表、各施政範疇司長辦公室主任及其代表、行政公職局局長,以及該局的副局長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