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政府與三間巴士公司簽署的巴士服務公證合同將於7月31日屆滿,因政府仍需時與巴士公司磋商條文細節,故按照原公證合同作短期續約15個月,由8月1日起生效。有關合同修訂本將於稍後刊登於政府公報。 由於特區政府已批准「澳門公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澳巴)及「澳門新時代公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故是次續期僅牽涉「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及澳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