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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將辦工作坊向物管業界講解召集大會流程


房屋局將於周日(8月12日)舉辦工作坊向曾修讀「物業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課程」之學員,介紹召集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之流程及注意事項等,歡迎物業管理技術人員報名參加,現職本澳物業管理公司者優先。

《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及《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將於本月22日生效。根據第12/2017號法律《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規定,物管公司須依法召集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的首次會議。

為物管公司的技術主管詳細介紹,召開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之流程、管理機關的組成、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訂立等,房屋局將於8月12日(星期日)上午10至12時在離島辦事處舉辦工作坊,並邀請本澳法律專家等代表講解《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及《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有意出席工作坊的物業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可於辦公時間致電2859 4875報名,名額有限,額滿即止。

房屋局於今年2月6日起接受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及臨時准照的申請,截至本月3日,共收到205宗申請,包括152宗臨時准照及53宗准照;已完成153宗的審批並發出相關准照,包括113宗臨時准照及40宗准照;另有2宗臨時准照的申請不獲批准。

房屋局呼籲尚未申領准照之物管公司盡快遞交申請,倘於該法生效之日起,從事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的企業主未持有有效准照,將被科處澳門幣5萬元至5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