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持續優化公務人員統一招聘制度,除已向各公共部門發出開考指引外,更配合招聘程序的電子化,開發了典試委員會的資訊系統,讓各部門在審查投考人的報考文件、編製投考人名單、發放考試資訊等步驟時,減輕工作量從而提升行政效率。
《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行政法規經修訂後,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將由各用人部門負責,行政公職局按規定已向各部門發出開考指引,同時引入電子資訊科技,不斷優化招聘工作。
行政公職局舉辦講解會,讓公共部門準確掌握指引及資訊系統
為了讓公共部門準確掌握有關指引與新的資訊系統,行政公職局於本月8日、9及10日分別舉行了一場指引講解會及兩場資訊系統講解會,共55個部門231人出席。
指引講解會由行政公職局副局長馮若儀、公務人員規劃及招聘廳廳長馮方丹、人員招聘及甄選處處長曾莉莉主持,對統一招聘制度中有關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的指引內容,作出詳細解釋並回應與會人士的疑問。
新的資訊系統方面,行政公職局舉行了兩場講解會,向部門介紹系統的操作,並由資訊人員進行即場演示及講解,安排出席人員同步進行系統操練。
本年開展三個不同學歷程度綜合能力考試,報考人士請留意開考資訊
經修訂的統一招聘制度分為兩個獨立考試,包括:(一)綜合能力評估開考;(二)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綜合能力評估開考由行政公職局負責,成績有效期為3年,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由擬招聘公務人員的用人部門負責,成績有效期為2年。
行政公職局每年會恆常舉行不同學歷程度的綜合能力評估開考,以持續儲備一定數量的合格投考人。至於各公共部門可按用人需要,隨時自行開展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招聘合適的人士。為此,有意報考公職者請注意,如果已於早前舉行的綜合能力考試中取得合格成績,便可於成績名單公佈日起3年內,報考由各部門開展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投考人應留意各公共部門刋登的開考通告,按要求以電子或親臨方式,向部門遞交所需的報考文件。
按計劃,行政公職局於本年內會開展三個不同學歷程度的綜合能力考試:(1)小學畢業學歷程度的考試已於7月22日舉行,預計8月內會公佈考試結果;(2)8月底將開展學士學位程度的綜合能力考試;(3)高等專科學位程度的高等課程綜合能力評估開考將於第四季開展。有關開考詳情,報考人士請留意統一管理制度專題網頁(http://concurso-uni.safp.gov.mo/)、《澳門特區公報》及報章相關開考訊息的公佈。
關於8月底開展的學士學位程度綜合能力考試,取得“合格”成績的投考人,自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3年內,如符合法定要件,可參加由各部門開展不同範疇的高級技術員、獸醫、氣象高級技術員、翻譯員及文案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考試。另外,根據新修訂的法規,合格人士亦可報考相等或低於投考職程學歷(例如:技術員、技術輔導員等職程)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考試。為此,學士學位綜合能力考試的合格人士,不用重複參與其他學歷程度的綜合能力考試。
凡具有學士學位學歷(又或不獲頒授學士學位的連讀碩士或連讀博士學位)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且符合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即年滿18歲且未達65歲、具任職能力、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均可報考綜合能力考試。投考人於報考時必須提交《綜合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學士學位證書副本(又或清晰指明屬連讀課程的碩士/博士學位證書副本)。為此,行政公職局呼籲有意報考人士請提前作出準備,並留意開考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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