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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 社團專場諮詢會舉行

《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 社團專場諮詢會

為回應社會對改善社區環境的訴求,特區政府積極推動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方面的法律制度是都市更新相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在都市更新委員會相關工作的基礎上,建議優先制定《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為暫住房和置換房的早日興建創造條件。為此,《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跨部門工作小組草擬了《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的諮詢文本,在2018年8月22日至9月20日期間展開公開諮詢,藉此在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草擬相關法案並提交立法會審議。

《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跨部門工作小組今日(8月27日)在政策研究室六樓會議室舉行社團專場諮詢會。行政長官辦公室劉本立顧問,法務局劉德學局長,土地工務運輸局李燦烽局長,房屋局山禮度局長,政策研究室吳海恩副主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趙淵高級技術員,出席諮詢會。澳門中華總商會黃樹森副理事長、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林香生副會長、澳門婦女聯合總會庄玲玲副理事長兼秘書長、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陳家良副理事長、澳門市販互助會柯清煌理事長、澳門菜農合群社王國英副理事長、澳門民眾建澳聯盟李良汪理事長、澳門明愛屬下泉仁樂家庭綜合服務中心黃珮琦主任、澳門青年聯合會鄭嘉豪副理事長、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城市發展關注委員會陳昭怡主任、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區孝丞副理事長、澳門青年峰會會長代表羅卓彥先生、中華青年進步協會許治煒副理事長參加諮詢會並就諮詢文本發表意見。

會上,劉本立顧問介紹了是次公開諮詢的背景和諮詢文本的具體內容。與會人士普遍認同和支持政府推動《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並就暫住房及置換房的興建與規劃、租金及售價、受影響業權人的權益保障、推動都市更新、特別規定等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

在暫住房及置換房的興建與規劃方面,包括:應將唐樓重建成高層樓宇以增加供應來源;需要對興建數量做好協調與規劃;在置換房興建宜作出分級的標準;應做好周邊配套設施的研究和規劃等。在租金及售價方面,包括:建議舊區居民可免租入住暫住房;應清晰置換房的市場價格基準;暫住房能否允許先租後買等。在推動都市更新方面,包括:希望都市更新工作採用頂層設計,設置目標及鼓勵措施等;應公布舊區的相關數據;關注都市更新公司將來的功能和權責等。在特別規定方面,包括:“海一居”事件的解決方式應強調是特例;關注“海一居”非本地居民的樓花購買者,是否具有購買置換房的資格等。

跨部門工作小組的代表認真聽取意見及建議,並對與會人士提出的問題,作出說明及解釋。對於暫住房及置換房的規劃及興建方面,明確表明有關房屋不會佔用公屋用地,公屋規劃與興建進度不會變改;原“海一居”原用地有條件興建暫住房及置換房;政府會為有關房屋的興建創設條件,立法後即進行規劃及興建。同時表示理解社會對都市更新期望很大,是次諮詢希望進一步推進相關工作;強調都市更新不會採取強拆強遷,會採用協商方式進行;會做好總體法律制度;暫住房及置換房是補充措施,相信不會推高租金;根據都市更新委員會的會議討論,未來成立的都更公司將會是政府全資及主導等。

《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公開諮詢收集意見的渠道和方式多元化,居民和團體可於諮詢期間透過網上專頁(http://www.gep.gov.mo/comment/),或通過政策研究室的電郵(comment@gep.gov.mo)、郵政信箱(澳門郵政信箱1375號)、電話留言專線 (+853-2883 9919)、傳真(+853-2882 3426)、親臨遞交政策研究室(地址:澳門氹仔體育路185-195號)等方式,對諮詢文本發表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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