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增加市民對“業主大會”召集程序之認識,法務局與房屋局將於9月10日晚上8時至10時假誠豐商業中心7樓舉辦《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公眾講解會,有意出席講解會的市民,可於辦公時間致電2859 4875報名。
第14/2017號法律《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主要內容包括完善“業主大會”的召集制度和運作規則、調整通過“業主大會”決議所需的份額、明確規定“管理機關”的組成及作出法律行為的範圍、釐清“管理機關”與提供樓宇管理服務公司的關係及權責,以及引入關於在樓宇共同部分進行工程的特別規則。
因應該法在今年8月22日起生效,法務局已聯同各社會團體合辦多場講解會,此外亦透過報章專欄、電視節目、電台節目、網絡平台(包括Facebook、YouTube、Instagram)等各種方式,向市民大眾宣傳推廣當中的法律規定。有關的報章專欄文章、電視節目、電台節目、Q&A簡介亦上載於法務局網頁(www.dsaj.gov.mo)內,供市民了解相關法律資訊。
同時,房屋局已重新編制並於網頁(www.ihm.gov.mo)增設“私人樓宇管理需知”欄目,向市民詳細介紹私人樓宇召開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之實用資訊,例如,私人樓宇共同部分管理委託合同範本、私人樓宇預算及帳目範本等,供市民查閱及下載。
有關按照《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規定而寄存會議錄或申請證明之相關手續,申請人/管理機關可於齊備所需要件後親臨房屋局離島辦事處辦理相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