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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呼籲注意停電及水浸後之食安衛生

民署呼籲注意停電及水浸後之食安衛生

本澳因受颱風吹襲,期間部份食肆、商舖及民居出現水浸及停水停電情況,為保障食品安全,民政總署呼籲業界及公眾注意食品之貯存及處理情況,切勿供應、加工或胡亂棄置受污染食品,防止他人撿拾。民署會持續派員到受影響區域的食肆、零售店舖、食品儲存庫及冷凍倉等進行排查,協作善後工作。

受水浸影響的食品業界,須在完成場所清潔前暫停營業;切勿加工、出售或食用外觀異常、已變壞或可能被水浸過的食品;丟棄任何被水浸過包裝已破損、非防水密封包裝的食品及一次性餐具等;應使用安全的水源處理食品和清洗食具、設施及設備;所有接觸食品的用具、設備、食品製作區、食品貯存區及用餐區在使用前應徹底清潔和消毒。

對於受停電影響之公眾及業界須確保食品適當貯存,並須待電力恢復後,檢查冷藏和冷凍設備運作是否正常。留意雪櫃內設置的温度計,冷藏格應顯示在5℃以下、冷凍格則顯示為-18℃或以下,若發現食品有腐爛跡象、外觀異常或懷疑已變壞的食品,切勿加工、出售或食用;食品棄掉後,應先對冷藏和冷凍設備內外進行徹底的清潔消毒。易腐壞食品(如肉類、海鮮、奶類和奶類製品、切開的瓜果及已煮熟的菜餚等)若沒有在適當的溫度貯存,儘管其後再經過加熱處理,進食該食品亦可能引致食物中毒。

食安中心強調,由於受停電、水浸影響而須報廢的食品存有風險,絕不適宜供人食用。當要銷毀受污染食品時,一定要按照當局指示於指定地點棄置,防止他人撿拾,避免對環境衛生再度做成污染。而任何人士若繼續加工、供應及出售廢棄、腐敗或變質的食品予他人食用,將觸犯《食品安全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六十萬元或監禁五年。

公眾可登入食品安全資訊網www.foodsafety.gov.mo或食安資訊流動應用程式(App)附設的“防災善後食水及食品安全”專頁,瀏覽各項水浸及停電後須注意之食安資訊。若對食品安全衛生有任何疑問或發現違規行為,可致電食安專線2833 8181查詢或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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