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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辦就澳門電訊香港數據中心業務作出規範


澳門電訊有限公司(澳門電訊)計劃將數據中心業務擴展至香港,因而涉及部份澳門機構可能轉移個人資料到香港之情況。為此,澳門電訊向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個資辦)諮詢意見。

在去年風災後,社會對資料的安全性問題開展了更多思考,期望更好地保護資料庫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澳門面積小、海拔低、人口密度高等因素,制約了在澳門建立災備數據中心的能力。社會對使用澳門電訊在香港建立的數據中心存在一定的實際需求。作爲監管機構,個資辦希望能在保障資料當事人利益的前提下,採取有效措施規範資料轉移,便利澳門機構尤其是中小企依法履行通知義務或申請將資料轉移至香港數據中心的許可。

個資辦就相關事宜發出了第0016/P/2018/GPDP號意見書《關於澳門電訊有限公司將數據中心業務擴展至香港而涉及的澳門機構轉移個人資料到香港事宜及相關的通知與許可程序》。該意見書從個人資料保護角度詳細解釋了當中的個人資料跨境轉移及對資料當事人的保障,對相關合約條款提出了明確要求,也闡述了一些新制定的便民程序,力求在不影響資料當事人基本權利與自由的前提下,更快速、有效地處理澳門機構的申請。該意見書(中文版)及相關申請表格可於個資辦網站www.gpdp.gov.mo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