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今(26)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宣佈對《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展開公開諮詢,諮詢期由即日起至11月9日,為期45天,諮詢專題網頁也於同日正式開通。新聞發佈會主持人、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希望能夠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包括司法官、律師及法學理論和實務等界別)和廣大市民的意見和建議,完善立法方案,使將來制定的相關法律制度,能夠在有效偵查和打擊犯罪,以及與切實保障居民法定的通訊權利之間取得平衡,從而得到社會大眾的普遍認受和充分支持。
黃少澤司長在致辭時指出,制定《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單行法律,目的只在於適當優化及完善電話監聽制度,對有關內容進行必要的適應性修改,而並非要在電話監聽作為偵查手段方面創設一項新的制度;新法案除了保留現行法律中所有保障性的、嚴格的程序性規定,同時也訂立更嚴格、更仔細的程序性規定,以及加入具針對性的保障巿民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實體性和程序性條款,務求在充分保障《基本法》和其他法律賦予本澳居民通訊自由和秘密等法定基本權利的前提下,確保通訊截取手段作為合法方式輔助刑事偵查更加充足且有效。
黃司長更表示,本次修法是特別行政區政府進一步完善現行電話監聽法律制度、充分保障市民法定基本權利和自由、全面規範刑事偵查工作、改善刑事偵查質量、提升刑事偵查效率、保障社會安全的重要舉措。
黃少澤司長說明,因應現代通訊科技的迅速發展,各種新興的高智能犯罪亦應運而生,利用智能電話等現代通訊工具的犯罪手段層出不窮,同時,一些傳統犯罪亦借助現代通訊科技手段,變得更具組織性、更高協同性和更強隱蔽性,使犯罪形態變得更加複雜和高智能。由《刑事訴訟法典》所規範的現行電話監聽制度已實施超過二十一年,已經遠遠無法適應現代通訊科技的發展趨勢,亦不能滿足現代智能型和隱蔽型複雜犯罪的偵查工作需要,存在明顯的法律空白和法律漏洞,故有需要作出相應的修訂和完善,以有效回應通訊科技的迅速發展以及當前和未來的犯罪發展趨勢。
黃司長也指出,在2013年特區政府修改《刑事訴訟法典》時,保安當局曾經提出一併修改當中的電話監聽制度,相關法務部門的領導及法律專家都給予了積極、正面的回應,但是,有關領導及專家亦認為,由於現代通訊科技的迅速發展,為確保《刑事訴訟法典》的穩定性,從立法技術上建議政府適宜透過制定單行法律的方式進行立法。
其後,司法警察局局長薛仲明向傳媒簡介了《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的主要諮詢內容。出席新聞發佈會的人員還包括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高家樂及周棟樑、司法警察局情報及支援廳處長賴文威及高級技術員郭少萍等。
《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諮詢文本已經上載至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http://www.gov.mo)及專題網頁(www.pj.gov.mo/ch/rjipc)供市民查閱及下載,市民亦可前往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司法警察局、公共行政大樓、政府資訊中心、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中區市民服務中心及離島市民服務中心索取諮詢文本的印刷本。
諮詢期內將向司法官、相關政府部門、律師公會、大學法學院及相關業界人員進行諮詢及講解,以及舉行3場公眾諮詢會。市民可透過上述專題網頁或致電8800 6611報名參加公眾諮詢會。
同時也歡迎各界人士以信函,郵寄或直接送交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有關文件的信封、封面或開首處請註明“《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的意見和建議”),或以電子方式,可透過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或專題網頁,提出書面意見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