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利市民替初生嬰兒辦理居民身份證,身份證明局與法務局合作推出簡化措施。自即日(28日)起,符合申請資格人士只須憑民事登記局發出的出生簡報(簡稱“白卡”),便可前往身份證明局為其初生子女辦理身份證,無須申請及出示民事登記局發出的出生登記證明(簡稱“出世紙”)。
上述簡化措施適用於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士:(1)在澳門出生的初生嬰兒;(2)父母任一方為澳門居民並以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為嬰兒進行出生登記;(3)於嬰兒出生90天內提出申請。至於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士,則按原來的方式辦證。
新措施透過兩局的資料互聯,讓市民可於同日辦理出生登記及申請身份證,減省了市民提交出世紙文件的步驟及相關申請的時間,達致便利民生及提升行政效率的目的。
有關辦理居民身份證的手續詳情,可瀏覽身份證明局網頁:www.dsi.gov.mo/idcard03_c.jsp。如有疑問,可致電2837-0777或2837-0888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