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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公開諮詢總結

《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公開諮詢總結

特區政府今(28)日舉行新聞發佈會,總結了《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公開諮詢的情況。

出席新聞發佈會的政府官員包括:行政長官辦公室劉本立顧問、廉政公署行政申訴局林智龍局長、法務局劉德學局長、土地工務運輸局李燦烽局長、房屋局山禮度局長、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吳海恩副局長、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趙淵高級技術員。發佈會由吳海恩副局長主持。

吳海恩副局長介紹了《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公開諮詢工作的概況。他表示,特區跨部門工作小組於2018年8月22日至9月20日為期30日的諮詢期內,就《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法案公開諮詢舉行了二場公眾諮詢會和五場專業和社團專場諮詢會,並透過電話、電郵、傳真、郵政信箱、接受親臨遞交等諮詢渠道,以及收集報章評論文章意見和社交媒體意見等方式,廣泛收集本澳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諮詢期間共收到澳門社會各界共4,443份意見,歸納意見共11,642條。

劉本立顧問對公開諮詢進行了總結。他指出,本次諮詢活動收到的11,642條意見和建議,普遍支持政府構建《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支持率高達83%,反對意見僅佔7%,另有10%持中立立場。大部分意見認同政府建議,認為,“暫住房”和“置換房”法律制度相對獨立,具備先行單獨立法的條件,可在都市更新主體法律立法之前先行制定。相關意見大體可歸類為:一是對暫住房制度的意見,二是對置換房制度的意見,三是對置換房制度特別規定的意見,四是對加快推動都市更新主體法律制度及都市更新工作的意見。經過整理分析,本次諮詢工作收集到主要意見如下:

1.多數意見支持政府推動建立《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認為在都市更新主體法律立法之前先行制定《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有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2.多數意見認為,政府應盡快完成《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的立法工作,為暫住房及置換房的早日興建提供必要的法律條件。

3.社會對於“暫住房制度”的關注,主要集中在暫住房的申請資格、建設標準、分配方式和標準、租金、租住期間等方面。

4.社會對於“置換房制度”的關注,主要集中在置換房的申請資格、建設標準、分配方式和標準、售價、業權及管理等方面。

5.社會對於“置換房制度的特別規定”的關注,主要集中於“因25年臨時批給期限屆滿被宣告失效的土地上的在建樓宇”的置換房制度適用方面。“海一居”樓花購買者較多關注置換房的售價、稅項、申請條件、置換房的興建、分配方式及標準等方面。

6.社會多數意見認同政府為解決“海一居”問題所釋放的善意和作出的努力,也有部分意見對政府動用公共資源興建公共房屋幫助解決私樓購買問題的公平性提出質疑和反對意見。

7.多數意見認為,《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只是都市更新的配套制度,必須盡快推動都市更新主體法律制度的制定,以便為都市更新提供完整的法律準則。

8.多數意見認為,目前都市更新相關工作進展緩慢。政府應加強頂層設計,盡快公佈都市更新的總體規劃,使之與城市總體發展規劃、城市分區規劃、文遺保護和總體房屋政策等有效銜接。在此基礎上,加快推動都市更新相關工作的開展。

9.多數意見認為,要加快成立都更公司,明確其法律地位和權責,並加強對其工作的監管。

接著,出席會議的政府官員對傳媒提出的問題進行了回答。

跨部門工作小組一直高度重視本次公開諮詢所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並認真進行了整理分析。跨部門工作小組會將所收集到的意見及建議盡快轉交有關部門,作為草擬《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相關法案的參考,以期有助於進一步完善相關法案的擬定,爭取盡快完成並及早提交立法會審議。

最後,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衷心感謝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參與是次諮詢工作,在諮詢期間提供不少寶貴意見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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