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長何永安今(18)日在立法會全體大會上介紹《二零一七年度政府帳目審計報告》,扼要說明審計的工作過程及特別事項。
何永安表示,根據審計結果,《二零一七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總帳目》已依法編製,在所有重要方面反映各自所適用的制度下,特區政府在2017年全年的執行或營運結果,以及在截至該年12月31日的財務狀況,因此對《二零一七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總帳目》作出無保留的審計意見。
何永安表示,審計署檢查的「政府一般綜合帳目」總收入、總開支、總資產分別達約1,264億元、813億元及1,232億元,涵蓋政府公庫與43個非自治部門的財務數據,以及12個行政自治部門與38個自治機構的管理帳目,合共涉及約190萬筆會計記錄。綜合帳目附註所反映的「財政儲備」,結餘約4,900億元,涉及約76萬筆會計記錄。至於「特定機構匯總帳目」,總收益、總費用及總資產分別達約236億元、95億元及3,612億元,涵蓋8個特定機構,涉及約144萬筆會計記錄。
會上又特別提到審計「特定機構匯總帳目」及「財政儲備」的工作量一直持續增加,主要原因是權責發生制會計理論與實務發展迅速,加上涉及的投資工具有更複雜和更多元化的趨勢,包括以對沖風險為主的金融衍生工具,以及為提高投資回報而不斷增加的「非交易所買賣證券」,估算這類產品定價值的難度相應較大。
在維持審計質量方面,由於特區政府整體預算及實際收入近幾年因應外在因素影響而調整,而「財政儲備」的規模不斷增加,故此審計署綜合考慮實際情況,作出適當的安排,以提升審計工作的準確度。
展望未來,因應新《預算綱要法》的要求,審計署將積極加強各工作環節的部署,推進帳目審計的深度與廣度,加強對預算和計劃管理的關注。
根據既定程序,審計長透過「審計長報告書」分別陳述了「政府一般綜合帳目」及「特定機構匯總帳目」的審計結果,連同所轉載的兩套財務報表,彙編成《二零一七年度政府帳目審計報告》。上述帳目審計報告完成後已送呈行政長官,並送交立法會,以及在立法會全體大會上介紹。公眾可於審計署網站下載報告全文,或於辦公時間到審計署免費索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