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於10月20日下午3時於司法警察局總部,就制定《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舉行首場公眾諮詢會,逾80名市民出席,其中11名市民發言。
諮詢會上,列席的政府代表詳細介紹了《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的立法內容,並聽取了市民對諮詢文本的意見。發言的市民大多支持制定相關法案,有發言的市民表示現行的電話監聽制度已沿用超過21年,認為有必要進行修訂,以適應時代的發展需要;也有市民關注法案對市民的保障。其他發言者亦分別從法案適用的犯罪類型、可截取的通訊類型、截取方法、截取的持續時間及違法截取的刑幅等方面,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列席的政府代表詳細回應市民提出的疑問和意見,特別指出由於電話監聽或通訊截取涉及居民的基本權利,刑事警察機關對採用此措施非常審慎,並遵循刑事訴訟的原則,尤其是最後手段原則,即在眾多偵查手段均無法奏效,而監聽或截取是必要措施時,才會考慮使用。另外,政府代表亦說明公開截取相關資料的問題涉及司法保密,決定的權限屬於司法機關,但重申政府對這一問題始終抱持開放態度。政府代表亦在會上就發言者提出的其他問題逐一回應。
列席諮詢會的政府代表包括司法警察局局長薛仲明、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高家樂及周棟樑、司法警察局情報及支援廳處長賴文威及法律輔助辦公室高級技術員郭少萍。
當局就制定《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於2018年9月26日至11月9日,展開為期四十五天的公開諮詢。日前,當局已舉辦了一場業界諮詢專場,收集電信營運者、網絡通訊服務提供者、行業監察實體的意見。按照公開諮詢工作安排,為廣泛聽取市民意見,公眾諮詢會尚餘兩場,分別定於10月26日晚上8時,以及28日下午3時在司法警察局總部舉行,市民可透過專題網頁(www.pj.gov.mo/ch/rjipc)或致電8800 6611報名參加公眾諮詢會,報名截止日期為10月25日中午12時。
同時也歡迎各界人士在諮詢期內提出書面意見或建議。如以信函方式,請郵寄或直接送交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有關文件的信封、封面或開首處請註明“《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的意見和建議”);如以電子方式,請透過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或專題網頁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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