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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基金會已轉寄初級法院通知函供貿易投資促進局跟進


對於1名現於退休基金會任職廳長的原貿易投資促進局投資居留暨法律處經理涉嫌職務犯罪,退休基金會已於10月26日收到初級法院刑事起訴法庭的通知,對有關人員採取中止執行一切公共職務的強制措施。

另外,根據貿易投資促進局的《人員通則》第96條第2款的規定,補充適用公共行政當局工作人員之紀律制度,故退休基金會已按《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318條第2款及第319條第1款的規定所需,轉寄上述法院的通知函以供貿易投資促進局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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