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明局與法務局再度合作推出便利民生的簡化措施,自即日(31日)起,符合資格的澳門居民於民事登記局完成婚姻登記後,可即時在設於現場的自助服務機更改其澳門居民身份證的婚姻狀況,無需另行前往身份證明局辦理相關更改手續。
擬結婚的雙方須持有有效的智能卡式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在法務局轄下的民事登記局提出婚姻登記申請時,授權該局向身份證明局提供其婚姻登記申請資料及送交其申請的婚姻登記證明正本,並於完成結婚登記當天起六十天內,使用指定的自助服務機更改澳門居民身份證的婚姻狀況。符合資格以外的其他人士,則按原來的方式辦理相關手續。另需留意,如市民在民事登記局發出結婚許可批示翌日結婚,結婚雙方僅可於完成結婚登記翌日開始使用自助服務機辦理更改手續。
現時,位於公共行政大樓及氹仔嘉模前地的民事登記局均設有上述自助服務機。另外,符合資格的市民亦可選擇到身份證明局辦理有關更改手續。有關更改澳門居民身份證的婚姻狀況的手續詳情,可瀏覽身份證明局網頁:www.dsi.gov.mo/idcard03_c.jsp。如有疑問,可致電2837-0777或2837-0888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