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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多方聽取各界意見 完善《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就制定《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進行為期四十五天的公開諮詢,於諮詢期內透過不同途徑收集公眾及社會各界的意見。在諮詢期內,當局舉行了一場以通訊及相關業界和行業監察實體為對象的諮詢專場,以及三場公眾諮詢會,合共逾260名業界代表及市民出席,就法案內容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此外,由於司法官、相關政府部門、律師公會、大學法學院等專業界別能從學術理論及實踐應用的角度出發,提供與通訊截取制度相關的專業意見,而充分搜集到的專業意見對完善法案條文將發揮重要作用,因此當局已將上述專業界別納入是次諮詢的對象。然而,由於上述專業界別工作的特殊性,且由於其傳統模式習慣以書面方式提供意見,故根據有關界別的建議,當局於9月26日諮詢期開始前已透過書面形式,將諮詢文本及相關資料透過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函送予相關界別,務求諮詢相關意見並優化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的內容。

同時,因應社會上有意見認為本澳應參考鄰近地區設立“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或類似監督制度,以及定期公佈通訊截取的相關統計資料,為深入研究分析公眾提出的建議,當局再一次於10月25日致函上述專業界別,請求他們就上述兩項事宜提供專業意見。

諮詢期於11月9日結束,當局將繼續聽取和收集各方對法案的寶貴意見,研究和分析相關建議的可行性,進一步完善法案內容。同時,歡迎公眾及各界人士繼續透過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http://www.gov.mo)或專題網頁(www.pj.gov.mo/ch/rjipc)發表意見;或將書面意見郵寄或直接送交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有關文件的信封、封面或開首處請註明“《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的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