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舉辦、屬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歐盟在法律範疇合作項目之一的“多語及雙語立法:歐盟及英國威爾士的願景”研討會,將於11月12日(星期一)下午6:30,假座宋玉生廣場誠豐商業中心7樓公務人員培訓中心演講廳舉行。是次研討會旨在透過歐盟和威爾士的多語及雙語立法起草方面的經驗,加強法律專業人員的知識。
研討會將以英語進行,輔以廣東話及葡語同聲傳譯。研討會將由以下嘉賓主講:
1. 倫敦大學高級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助理、前布魯塞爾歐洲委員會法律事務處法律工作改進小組協調員Charles William Robinson先生;
2. 威爾士政府第一立法署署長、威爾士政府法律服務署副署長Dylan Mortimer Hughes先生。
研討會為期五天,至11月16日,時間由下午6:30至晚上8:30。探討議題包括:
1. 2018.11.12
概述:法律框架
- 立法的憲法及制度背景
歐盟的法律框架
- 創始條約
- 歐盟的機構:議會、理事會及委員會;歐洲法院
- 歐盟的法律:規章、指令、決定及建議
- 歐盟的語言制度:官方語言、工作語言、程序語言、立法語言
- 歐盟語言的特徵
英國/威爾士的法律框架
- 英國的憲法原則
- 1972年的歐洲共同體法律;1988年的人權法律;2006年的威爾士政府法
- 英國的機構:國會、政府、分權立法的組織以及蘇格蘭、威爾士及北愛爾蘭政府
- 英國的法律
- 威爾士語和英語的地位
2. 2018.11.13
法律草擬
- 由誰草擬及適用的機制
歐盟的法律草擬
- 草擬的程序:各崗位及負責之工作
- 法律語言學家、法律校對人員、翻譯/傳譯員及草擬人員
- 資格及培訓
- 工作模式
- 法律草擬的指引、手冊及工具:1998年法律草擬的機構間協議、2000年聯合實用指南、聯合手冊、歐洲殘疾人行動計劃委員會、DST(EP)、2016年完善法律制定的機構間協議、優化監管準則以及更好的監管工具
- 歐盟法案的架構:主旨、前言、條款及附件的制定
- 歐盟的法律框架模式及不同的法律文化
威爾士的立法草擬
- 法律顧問和律師的角色
- 法律語言翻譯員、翻譯員及傳譯員的角色
- 資格及培訓
- 工作模式
- 法律草擬的指引、手冊及工具:威爾士法律框架的架構及模式
3. 2018.11.14
立法程序
- 法案的草擬及頒佈
歐盟的立法程序
- 理事會的建議書
- 歐洲議會及委員會的採納
- 歐盟法律文本的公佈:出版辦公室、歐盟官方期刊、EUR-Lex連結
- 解釋性文件
- 令歐盟法例更易查閱
威爾士的立法程序
- 法案草擬的發展:由政策草案至發佈
- 威爾士國民議會及威爾士的部長:(第一級及第二級)立法程序
- 威爾士及英國的法律公佈:皇后印務辦公室及國立檔案館,“legislation.gov.uk”連結
- 解釋性文件:威爾士法律(www.law.gov.wales)
- 令威爾士法例更易查閱
4. 2018.11.15
法律的傳譯
- 如何去傳譯有多於一種正式語言的法律
歐盟法的(多語言)統一傳譯
- 24種語言
- 所有語言具有同樣的地位
- 文本的目的及背景
威爾士(雙語)法律的傳譯
- 兩種語言
- 英語及威爾士語具同等地位的含意
- 司法機關的角色
- 法案的傳譯
5. 2018.11.16
總結
- 多語及雙語立法的不同方法 – 優點及缺點
- 反思和汲取的經驗
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歐盟在法律範疇的合作項目將持續至2019年11月,項目的執行和協調工作由法務局負責,並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多個不同實體及公共部門負責主辦,包括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歐洲研究學會、經濟局、消費者委員會以及社會工作局。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