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警察局偵破一宗跨境行使假信用卡案件及拘捕3名涉嫌人士,並已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案中一名馬來西亞籍嫌犯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57條第1款b)項規定和處罰的“使用偽造信用卡罪” 以及第255條第1款a)項規定和處罰的“將假貨幣轉手罪”。
案中犯罪跡象強烈且相關不法行為嚴重擾亂本地經濟秩序,經首次司法訊問,刑事起訴法庭法官接納承辦檢察官的建議,命令對該嫌犯採取羈押的強制措施。
案中其餘兩名人士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27條規定和處罰的“贓物罪”,目前亦已被依法採取提供身份資料及居所之書錄的強制措施。
依照《刑事訴訟法典》規定,案件將適時發還檢察院以繼續進行刑事偵查措施,並繼續追查其餘共犯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