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自2013年底起以試點形式輸入內地家務工作僱員以來,至今已歷時約5年,特區政府一直與內地相關部門保持溝通。
為配合本澳居民對內地家傭的需求,提供更多元的選擇,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自即日起放寬輸入內地家務工作僱員的來源地,除廣東及福建外,增加廣西、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四川及貴州7個省份/自治區,有需要的家庭可按實際情況去選擇聘用內地家務工作僱員。
有關聘用條件將維持現階段的標準,即申請人須為澳門居民,且必須為僱員提供住宿,住宿地點與工作地點一致。而僱員方面,年齡須在35至55歲,且與僱主不存在第二親等內的親屬關係。有關的內地家務工作僱員必須透過南粵(澳門)職業介紹所有限公司或福建中福澳門職業介紹所有限公司辦理有關來澳的手續。
如對上述事宜有任何疑問,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勞工事務局2833 6960查詢或瀏覽勞工事務局網頁www.dsal.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