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5日晚,一名從香港乘船經外港客運碼頭入境的男子,在海關入境旅客檢查區經綠色通道(無需申報通道)過關時,關員發現其神色有異,遂上前截查。經檢查,發現其攜帶的行李箱內藏有200部同一品牌的舊手提電話,經初步查問,其未能出示任何申報文件及沒有合理解釋,關員已依法對該男子作出起訴。初步估算該批舊手提電話約值澳門幣38萬元。
涉案男子姓陳,59歲,本地居民,報稱無業,並聲稱有關物品為朋友所有。陳某在未具備有效申報文件的情況下,攜帶有關物品入境,涉嫌違反第7/2003號法律《對外貿易法》第十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一經判罰,可被科處澳門幣1千元至5萬元罰款,而被緝獲的貨物亦會宣告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
海關提醒入境本澳的人士,物品的進出口受《對外貿易法》規管,若所攜物品受澳門現行法律管制須向海關申報的,應在入境時選擇紅色通道通關,並主動向海關關員作出申報。如欲了解更多關於物品進出本澳的相關規定,可瀏覽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mo或致電海關熱線8989 4317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