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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委討論修改《經濟房屋法》法案


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日前(11月19日)舉行會議,討論修改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法案的主要內容。

會上,出席委員對於法案建議調整申請年齡、修訂不得在澳門擁有物業的規定、計分排序,以及限制經濟房屋的投資屬性等發表意見及建議。房屋局局長山禮度表示,政府會繼續聽取委員意見,廣納民意,以期完善社會及經濟房屋的法律制度,使有限的公共房屋資源提供予有實際居住需要的澳門居民,逐步解決居民的居住問題。

出席的委員包括:副主席歐陽耀光、黃樹森、覃伯德、柯慶耀、李廣志、陳家良、羅華杰、歐陽月勝、陳俊拔及陳昭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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