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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嫌性侵被採取羈押強制措施


日前,司法警察局偵破一宗補習社導師涉嫌性侵犯五名未成年學生的案件,並拘捕一名嫌犯,有關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上述人士涉嫌觸犯多項《刑法典》第157條第1款a)項,結合第171條第4款規定及處罰的“加重強姦罪”和多項第158條結合第171條第4款規定及處罰的“加重性脅迫罪”,檢察院依此對上述嫌犯展開偵查。

經首次司法訊問,因應有關案件的性質和嚴重性、嫌犯的作案方式及事件對本澳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方面的公共秩序的影響,刑事起訴法庭法官接納檢察官的建議,命令對嫌犯採取羈押的強制措施。

依照《刑事訴訟法典》規定,案件將適時發還檢察院以繼續進行刑事偵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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