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今(26)日透過第262/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申請期延長兩年,至2021年2月9日,持續推動樓齡老化的樓宇業主建立維修樓宇共同部分的意識。
政府於2009年2月10日起接受樓齡30年或以上,7層或者以下低層樓宇業主向樓宇維修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以取得財政資助,進行樓宇進出口閘門、供電、供水及排污總設施的維修或更換工程,從而改善樓宇的環境衛生及減低潛在的安全隱患。
截至2018年10月31日,樓宇維修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對“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累計已批個案共2,576宗,資助金額達2.97億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