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司司長黃少澤今(5)日表示,日前回應立法議員有關非法旅館刑事化的言論是中立的,是從法律觀點及打擊非法旅館執法過程存在的問題去探討。
黃少澤稱不同範疇官員對不同議題有不同意見是很正常,他認為社文司作為打撃非法旅館政策制定部門,其有權利、權力及義務去推動相關法案的評估及法律修訂工作,作為執法的合作者,治安警一直配合相關工作,亦會就相關問題發表意見。
此外,他指出行政法務、保安及社文三個範疇部門有就非法旅館問題進行深入討論,其中,行政法務與保安範疇的觀點一致。黃少澤同時透露行政法務司有就相關議題進行深入研究,包括與周邊地區進行比較,以及與本地一些刑事化或非刑事化的範疇作出比較。若非法旅館刑事化,相類似的問題亦要考慮刑事化,這是涉及到平衡方面的問題,應從合理性及必要性角度去進行分析。
黃少澤強調打撃非法旅館先要解決問題癥結所在,根據“《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對經營者會科處20至80萬澳門元罰款,具阻嚇力。但據治安警反映,目前執法困難在於難以找出非法旅館經營者,無法科處罰款,因此即使非法旅館刑事化,亦未能解決問題根本。
此外,他亦指出政策執行方面的困難應從執行力及法律完善兩個層面去解決,若是需從行政方面去完善法律,就不是刑事化方面的問題。黃少澤表示非法旅館即使刑事化也只會是輕微罪行,他重申若推行出租登記,業權人與租賃人的關係就很清楚,經法官批准始可提取資料,是解決非法旅館最好的辦法。最後,黃少澤強調若社文司推動有關立法或修法工作,如果社會有共識,認為需要刑事化,保安司會全力配合及出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