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行政會完成討論《電子服務》行政法規草案


行政會完成討論《電子服務》行政法規草案。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致力發展電子政務,以往各部門均設立不同的電子平台提供服務,例如:預約服務、請求提供資訊、遞交投考表、選民登記和公佈各種資訊。然而,各職能部門設的平台未能互聯互通。為了有效提升政務服務整體效果理想度,需要強化規範管理,建設統一的電子平台,從而整合資源、優化流程,以「一網通辦」為目標,建設以民為本的服務型政府。為此,特區政府制訂了《電子服務》行政法規草案。

草案規定公共部門和實體必須使用技術規格符合互操作指引的信息及通訊科技,且各部門亦必須互相合作設立和提供電子服務,同時對各公共部門的資訊設備、系統和應用程式的分享及使用作出規範。

草案建議發展統一電子平台,以及一個使用者帳戶就可以使用統一電子平台所提供的全部電子服務。利害關係人可以在互聯網上找到匯集於同一門戶網站的所需服務和資訊,無須開設多個使用者帳戶才能以電子方式辦理各種事項,遞交表格或其他文件,從而達到「一網通辦」的目標。

草案亦規定逐步應用關於無障礙和易用性的最佳國際慣例和技術標準,務求提供更稱心的接待服務,使殘疾人亦可了解、瀏覽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互聯網網頁並與之互動。

草案設有過渡規定,規範各公共部門平台的使用者帳戶與統一電子平台的帳戶整合。

草案建議自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