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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委任市政署的機關成員


市政署將於2019年1月1日成立。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9/2018號法律《設立市政署》,委任市政署的機關成員。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今(21)日刊登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和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名單。戴祖義為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李偉農、羅志堅分別為副主席。三人任期自2019年1月1日起為期兩年。

市政諮詢委員會25名成員分別是司徒民義;陳家良;陳溥森;張嘉敏;趙蘭瑛;鍾國榮;何凱玲;何敬麟;何觀倫;邢榮發;辜文達;林宇滔;李良汪;李兆祖;李煥江;梁頌衍;梁鴻細;羅錦焜;馬志興;莫子銘;盧偉樂;柯清煌;余健楚;黃淑筠;胡景光。任期自2019年1月1日起為期兩年。

根據第9/2018號法律《設立市政署》,行政長官具權限,從具備公民品德、市政範疇的社區與基層服務經驗或足夠的專業及服務能力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委任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為此,行政長官早前指示行政法務司,協調處理關於市政諮詢委員的自薦或推薦工作。

特區政府於今年10月3日至11月1日期間收到168份履歷表,當中106份屬自薦,62份為推薦。經整理分析,以工作領域範疇分類,當中具備社區睦鄰相關經驗的佔約四成,具有公共行政/公共管理/法律相關經驗的人士佔約兩成;其餘屬具備市政設施建設及維護、文化康樂、公民教育等經驗之人士。部份人士具有博士的高學歷及擁有一個或以上的專業資格或豐富的經驗和服務能力。

行政長官根據第9/2018號法律《設立市政署》,並經充分考慮行政法務司提交的資料後,委任上述25人組成市政諮詢委員會。

25名獲委任的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中,自薦的超過三成,被推薦的約佔六成。年齡分佈方面,七零年代之前出生的約佔四成,七零年代或之後出生約六成,當中八零、九零後出生的約佔三成。學歷及專業資格方面,具博士學位的約佔一成,具碩士及學士學位的分別超過三成和四成。獲委任的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的履歷資料可於民政總署網站内瀏覽。

另外,行政長官根據第25/2018號行政法規《市政署的組織及運作》,委任容永恩為市政署財政及財產監察委員會主席,梁金泉、羅鵲萍為委員。任期自2019年1月1日起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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