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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法院於澳門廣場4樓増設一出納處接受以現金繳納案件罰金及訴訟費用


初級法院位於西灣湖刑事大樓的刑事法庭辦事處自2017年9月1日起設立一出納處接受市民以現金方式繳交刑事案件的罰金及訴訟費用以來,反應良好。有見及此,為進一步推行便民措施,初級法院位於澳門廣場的法庭辦事處亦將設立一出納處。今後,上述兩個出納處均可接受以現金繳納初級法院的民事、勞動、家庭及未成年人案件(不包括輕微民事案件)及刑事案件的罰金及訴訟費用。

新措施將由2019年1月7日起實行,市民於收到初級法院發出的繳款憑單後,可選擇在最後付款日期或之前攜同有關憑單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下列任一地點以現金繳交相關費用:

地點

地址

初級法院刑事大樓出納處

何鴻燊博士大馬路347號地下

初級法院民事法庭、勞動法庭、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出納處

殷皇子大馬路47-53A號澳門廣場4樓

郵政儲金局

新馬路郵電總局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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