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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清拆兩天台屋

拆遷組進行清拆工程

“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近日採取聯合行動,清拆飛良韶街一幢大廈兩間天台屋及梯間僭建閘門。

兩間天台屋建在同一大廈相鄰天台,被發現進行翻新工程。土地工務運輸局接獲投訴後隨即跟進,發出禁止工程令,並要求違法人自行清拆僭建物及將天台還原。但違法人並沒有遵守政府禁令,繼續進行違法工程。鑑於自願清拆期限已屆滿,現場僭建物仍然存在,並有使用跡象,故拆遷組採取清拆行動。兩間天台屋主要是由混凝土、金屬頂蓋、金屬閘門、磚牆、玻璃窗組成的僭建物;行動中同時清拆該大廈梯間僭建閘門。

政府表示,非法工程破壞樓宇結構,若佔用樓宇公共空間作違法僭建,一旦發生火警時更會阻礙逃生和求援,嚴重危害自身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對公共安全構成潛在危險,呼籲市民顧己及人,切勿進行非法工程。

政府重申,會持續巡查和打擊非法工程,並有序地優先處理影響消防救援工作或公共衛生安全,以及危害到自身和他人性命財產安全的非法工程,尤其重點打擊進行中的新增或翻新個案。倘若違法人不在期限內自行清拆非法工程及回復原狀,政府將會採取清拆行動,違法人會承擔清拆工程費用和負上相關法律責任,所涉及的行政費用和清拆費用必定較自行清拆為高。若違法人不在限期內繳納費用及罰款,將由財政局稅務執行處強制催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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