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履行6月12日第4/95/M號法律第10條第2款b)之規定,於1月25日在各區的超市、便利店等共24個零售點調查11款包括糖果、餅食等賀年禮品的價格,並列出各款食品之間的價差。消委會已將相關調查資料上載於網頁 (www.consumer.gov.mo)、iPhone及Android手機應用程式的“澳門物價情報站”,以及消委會微信帳號的“物價查詢”供消費者參考與比較。
調查到的11款賀年食品包括:“意大利金莎巧克力(300克裝/24粒)”、“瑞士蓮朱古力(紅色)/(168克裝/14粒)”、“樂家杏仁糖(340克裝)”、“瑞士糖禮盒裝(350克裝)”、 “紳士牌果仁禮盒(750克裝)”、“夢露萊娜夏威夷果仁禮盒(225克)”、“加拿餅(400克裝)”、“丹麥藍罐曲奇(908克裝)”、“元朗蛋卷王(908克裝)”、“嘉頓家庭什餅(500克裝)”及“壽桃牌鮑魚麵禮盒裝(684克裝/12個裝)”。
“賀年禮品(食品)專項價格調查報告”反映以上11款食品的價格在24個零售點的價差由最低的10.79% (“壽桃牌鮑魚麵禮盒裝/684克裝”)至最高的63.64% (“意大利金莎巧克力/300克裝/24粒”),消委會建議消費者可參考消委會的各電子平台內的“專項物價”調查報告,以比較各款賀年食品的價格與價差。
臨近歲晚及春節是消費者購買各類賀年貨品的高峰期,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即使時間匆忙,在購物時必需詳查檢查食品包裝上的品牌商標與標籤資料,包裝須完整無損,購買後謹記保留發票。
消委會又提醒及呼籲零售商做好採購的把關工作,包括須向持有營運牌照、信譽良好的供應商採購貨品,瞭解貨品來源是否經由合法途徑入口,注意貨品的品質與商標,以免影響消費者的權益與健康。
消費者如有相關查詢,請致電消委會熱線電話:8988 9315。
“賀年禮品(食品)專項價格調查報告”網頁連結:
https://www.consumer.gov.mo/News/Report/LunarNewYearCandy20190125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