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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網絡及服務匯流制度" 諮詢會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完成制訂《電信網絡及服務匯流制度》諮詢文本,並由2019年2月1日至3月4日展開為期三十天的業界諮詢。為進一步與受邀的相關行業團體、業界及傳媒就諮詢內容作溝通交流,郵電局今天(19)於通訊博物館的演講廳舉辦兩場諮詢講解會及一場新聞招待會。首場的諮詢對象為專業團體、學術單位和政府部門,次場的諮詢對象為電信業界。郵電局劉惠明局長期望透過今次的諮詢,集思廣益、廣納專業意見,從而完善整個匯流制度框架及相關法律草案,為引入匯流服務創設條件,制訂更利好電信市場持續及健康發展的政策,讓市民可以享受更多元化及更優質的電信服務,為業界帶來更多的發展機遇。

整個匯流制度著重推動電信匯流,5G及下一代網絡技術的發展,改進現時的規管模式及業界的經營模式,促進電信基礎設施的共用和接入,以及保障使用者權益等。新的制度下,網絡建設和服務提供分開發牌及經營,新牌照將會採用申請制度。網絡營運商可透過共用無源基礎設施,加速網絡構建,而服務提供者可與網絡營運商合作發展嶄新的單項或組合式的電信服務。

將來電信服務零售價格的監管會作出簡化,有利電信公司快速回應市場,而當電信市場未有充分競爭,會向具顯著市場力量的電信公司施加特定監管義務。至於在使用者權益保障方面,電信公司須就大幅影響服務的事故向其使用者實施補償措施,而對日後若違反法律規定的罰款金額亦相應作出提升,同時增設強迫性金錢處罰。

此外,為使現行營運商順利過渡至匯流制度後的市場變得成熟及鞏固,網絡牌照及服務牌照將於新法案生效的指定時效後始接受新的申請。

列席諮詢會的郵電局人員詳細介紹了《電信網絡及服務匯流制度》的諮詢內容,並與團體及業界代表積極交流收集意見。出席的團體及業界代表均表達了多方面意見,郵電局將會充份考慮收集的意見,積極完善有關的電信法律制度,以符合澳門的社會發展需要。

列席諮詢會及新聞招待會的人員包括郵電局劉惠明局長、電信管理廳劉蘭華廳長、市場及競爭處蕭永榮處長、規管事務處楊富榮處長,以及電信範疇法律事務範圍職務主管Fátima Cristina Nunes Neves de Olivei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