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職業稅規章》規定,每年一月至二月,僱主無論有否聘用僱員,均須於法定交表期限內向財政局遞交上年度職業稅第一組M3/M4格式(僱員或散工名表)。
為便利市民及減省排隊輪候時間,個人企業主倘須遞交的M3/M4格式名表屬無僱員者,可透過政府自助服務機,憑智能卡式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辦理,遞交後請列印有關收據並妥善保存;而財政局電子服務用戶亦可於法定交表期限內使用網上系統遞交M3/M4表格。
交表地點/辦公時間
第二服務中心(南灣財政局大樓閣樓)及仔接待中心 : |
星期一至星期四:9:00至19:00 星期五:9:00至18:45 |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至18:00 |
倘有查詢,可致電稅務諮詢中心2833 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