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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公開諮詢3月13日開始

項目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公開諮詢3月13日開始

為進一步加強對於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保護,文化局按照《文化遺產保護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並對建議列入該名錄的項目進行為期30日的公開諮詢,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

是次建議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項目共有12項,包括:粵劇、涼茶配製、木雕──神像雕刻、南音說唱、道教科儀音樂、魚行醉龍節、媽祖信俗、哪吒信俗、土生葡人美食烹飪技藝、土生土語話劇、苦難善耶穌聖像出遊、花地瑪聖母聖像出遊。公開諮詢期由2019年3月13日至4月11日(共30日),並將於3月23日下午3時在澳門文化中心會議室舉行公眾諮詢會,現場設有即時葡語傳譯及手語翻譯,歡迎全澳市民踴躍參加發表意見。

項目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諮詢文本可由3月13日起辦公時間內於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文化局轄下圖書館及政府資訊中心查閱或索取,或於文化局專題網頁下載,歡迎市民於公開諮詢期內通過郵寄、傳真、電郵、網頁或親臨等方式,向文化局提供意見。詳情可參閱諮詢文本或於網上瀏覽www.culturalheritage.mo/Survey/ichlist。如有疑問,歡迎於辦公時間內致電28366320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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