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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公開諮詢明(13日)開始

項目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公開諮詢明(13日)開始

為進一步加強對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保護,文化局將於3月13日至4月11日期間,對建議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項目進行為期30日的公開諮詢,以廣泛聽取意見。

文化局根據第11/2013號法律《文化遺產保護法》第79條的規定,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並建議將12個項目列入該名錄,包括:粵劇、涼茶配製、木雕──神像雕刻、南音說唱、道教科儀音樂、魚行醉龍節、媽祖信俗、哪吒信俗、土生葡人美食烹飪技藝、土生土語話劇、苦難善耶穌聖像出遊、花地瑪聖母聖像出遊。

相關公眾諮詢會將於3月23日下午3時在澳門文化中心會議室舉行,現場設有即時葡語傳譯及手語翻譯,歡迎全澳市民踴躍參與發表意見。諮詢文本可由3月13日起辦公時間內於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文化局轄下圖書館及政府資訊中心查閱或索取,或於文化局專題網頁下載,歡迎市民於公開諮詢期內通過郵寄、傳真、電郵、網頁或親臨等方式,向文化局提供意見。詳情可參閱諮詢文本或於網上瀏覽www.culturalheritage.mo/Survey/ichlist。如有疑問,歡迎於辦公時間內致電28366320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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