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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管理局調整在囚人獲取物品的途徑


懲教管理局轄下路環監獄的在囚人可以透過多種途徑獲取監獄批准的物品,為持續優化囚倉區個人物品的管理工作,局方在依法保障在囚人的應有權利及獲取物品種類和數量基本不變的情況下,調整在囚人獲取物品的途徑,藉此為探訪者提供更多便利、減低違禁品傳入囚倉區的風險,以及減省保安檢查的時間及人力資源。有關措施將於2019年4月1日正式實施。

現時,在囚人可以透過每月物品認購、入獄派發、福利品申請、和探訪期間傳遞等途徑獲取監獄批准的物品,包括日常用品、食品、清潔衛生用品及衣物等。為進一步優化在囚人之物品管理,由2019年4月1日起,局方將調整在囚人獲取物品的途徑,並新增郵遞物品予在囚人的申請服務。新措施實行後,在囚人可以透過每月物品認購途徑取得大部份獲准的物品,減輕親友自行購買及攜帶的負擔,同時亦減省輪候保安檢查的時間,達至便民的目的。此外,新措施亦有效減低違禁品傳入囚倉區的風險,並減省人力資源。

市民如欲了解調整途徑後,傳遞物品予在囚人的詳情,以及有關郵遞物品的申請手續,可到路環監獄或懲教管理局服務諮詢中心,索取新版本「可傳遞予在囚人之物品清單」文字版、圖文版小冊子及在囚人郵遞物品之申請宣傳單張,亦可於局方網頁www.dsc.gov.mo、手機App「懲教管理局流動應用程式」或微信公眾號「澳門懲教管理局」瀏覽及下載,又或致電2888 1211查詢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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