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3風災專案調查委員會”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完成了有關的工作,並於2017年11月9日向行政長官呈交了調查報告。
調查發現氣象局前局長及副局長的行為可能構成違紀,建議對二人提起相應的紀律措施。
行政長官已提起紀律程序,並委任預審員。運輸工務司司長之前基於廉政公署的氣象局調查報告,命令對氣象局前局長提起的紀律程序,則按法律程序處理。
至於其他的公共部門人員,包括氣象局的其他人員,調查中並沒有明顯證據顯示他們在防災救援工作中曾不履行職務上的義務而須負起紀律責任。
行政長官對專案調查委員會主席米萬英助理檢察長及兩位成員姚偉彬教授和何美華核數師如期完成調查,致以誠摯感謝。
藉此機會,亦轉達專案調查委員會向配合調查工作的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致謝。
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有關規定,專案調查旨在查明特定事實,受一般紀律程序中適用的部分規範,尤其是保密原則,故現階段無法將情節公開,以確保相關人士在程序上的權利得到應有的尊重。然而,為了回應社會對事件的關注,公佈專案調查委員會選擇報告中不涉及紀律程序保密事宜的內容(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