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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第2場公眾諮詢會廣泛收集意見

特區政府就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舉行第2場公眾諮詢會

特區政府就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於11月11日(周六)下午3時30分至5時30分,在新口岸教業中學大禮堂舉行第2場公眾諮詢會,206名市民出席,其中27名市民發言。

在公眾諮詢會上,政府代表聽取了與會者對諮詢文本的意見,並作出說明及回應。

有與會者指出,《澳門基本法》已規定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特區政府需要依法施政,落實相關規定。市政機構亦要精簡架構,理順與其他部門職能,加強跨部門協作。原民政總署人員及工作要確保平穩過渡,不能影響服務。市政諮詢委員會的組成及功能,期望更好與其他諮詢組織互相配合,切實吸納及反映民意,協助更好解決跨部門及社區問題。

對於市政機構成員是否透過選舉產生,有與會者支持由選舉產生包括引入分區直選模式。也有與會者認為選舉不符合《澳門基本法》對非政權性的規定,而且澳門面積細小以及考慮到資源成本,本澳在設立市政機構方面沒有分區直選的需要,亦不能回復回歸前市政機構由選舉產生的模式,在法理上亦不適合。有意見更認為,選舉與否並不重要,最重要是市政機構的服務及諮詢兩大職能貫徹落實,兩者互為推動,受到政府及社會監督,工作及改善措施要快速,不斷提升市政服務質素,推動社區和諧,讓市民享受更優質的社區服務。

政府代表回應時表示,未來的市政機構的定位,會着眼於優化市政服務,透過推動跨部門協作,在不同部門之間發揮更好的協調作用。而且透過組織活動,更好加強與社區居民之間的聯繫,建構和諧社區。同時配合建構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及智慧城市的需要,未來的市政機構亦會完善本身服務。上述是未來市政機構在定位上的最根本基礎,亦是與現時民政總署的基本差別所在。

市政機構會集中提供文化、康樂及環境衛生等服務,層次會偏向文娛及康樂,利用社區設施及更接近社區的活動組織形式及內容,聯繫社區居民,達致建構和諧社區的目標。通過上述服務層次及目標兩方面,就可以與其他職能部門作出區分,避免工作及職能重疊,又能與相關部門合作。同時,從服務範圍及深度上,加強跨部門一站式服務及相應服務中心的發展,更有效利用資源。

而民政總署被撤銷後,市政機構基本保留民政總署大部份職能,少量職能例如接收及處理集會或示威的預告、對外城市的交流與合作、以及槍枝槍牌的申請等,將轉往其他相關部門。

對於市政諮詢委員會與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的差異,政府代表指出,市政機構作為一個整體,從提供服務而引伸出管理及諮詢職責,不能獨立分割。因此,市政機構的服務及諮詢功能會一併結合,在其職能下收集區內市民的意見,吸納意見後作分析及跟進,以便完善市政機構本身的服務。而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是以區域作為基礎,匯集區內意見。因此,兩者在職能範圍是有區分,但同時亦存在合作關係。

原民政總署人員的安排方面,政府代表強調,較早前已與民政總署舉行專題講解會,聽取人員的意見。特區政府與民政總署人員在溝通方面已有完整計劃,針對人員的意見及憂慮,作出針對性的回應。未來會把有關資料,通過主管逐層向各級人員解釋,期望通過這個過程,逐步深化有關溝通工作,對細緻部份作出進一步的解釋。

公眾諮詢會由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丘曼玲主持,出席人員包括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法務局局長劉德學、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趙向陽、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李偉農,以及行政公職局組織績效及運作廳廳長王穎中。

特區政府通過公開諮詢,廣泛收集意見,讓社會各界充分討論,共同籌劃既符合基本法,又符合澳門發展現實需要的市政機構。諮詢期內已舉辦了3場諮詢會,其中2場對象為全澳市民,1場為本澳諮詢組織。

為期30日的公開諮詢將於11月23日結束,為確保市民充份表達意見,歡迎通過不同途徑發表意見:網上(www.omspp.gov.mo)、傳真(8987 0898、8987 0899)、電話(8866 8866)、郵寄或親臨行政公職局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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