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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完成討論《2017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行政法規草案


經評估去年的財政狀況,澳門特區政府決定繼續實施現金分享計劃的措施,為此制定了《2017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行政法規草案。

草案規定,向所有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的居民發放現金分享款項,每名永久性居民獲發放的金額為澳門幣九千元(638,627人),非永久性居民則為澳門幣五千四百元(61,985人),涉及的財政開支為澳門幣六十億八千二百三十六萬二千元。本年度現金分享款項的發放,基本沿用去年現金分享計劃所採取的方式及準則。

一如既往,因長期臥病、全身或半身癱瘓而未能回澳辦理以舊身份證換領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的境外生活的本澳居民,只要能出示具由公立醫療機構發出的醫生證明或社會互助機構發出的文件證明其狀況,仍可獲發放現金分享款項。此外,符合發放條件但因死亡而未領取現金分享款項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其款項可由負責管理遺產的待分割財產管理人申請領取。

二零一七年度現金分享款項將於七月份開始發放,有關發放時間安排與去年大致相同。特區政府將繼續以銀行轉帳方式向領取敬老金人士、殘疾津貼人士、經濟援助人士、直接津貼的教職人員、領取助學金的大專學生、領取退休及撫卹金的人士、公共行政部門人員,包括自治機構擔任職務且收取報酬的人士,以及已選擇以銀行轉帳方式收取由財政局發放的退稅金或其他給付金的人士發放款項;同時,亦會按出生年份先後順序,分十個星期向其餘合資格的本澳居民郵寄現金分享劃線支票。

居民如對是次計劃有任何疑問,可到民政總署位於中華廣場的綜合服務中心現金分享專區櫃位,查詢及要求協助。

歷年現金分享計劃的受惠人數及發放金額

年度

受惠人數

發放金額(澳門幣)

永久性居民

非永久性居民

總人數

永久性居民

非永久性居民

總金額

2008

470,641

64,031

534,672

2,353,205,000

192,093,000

2,545,298,000

2009

481,406

65,789

547,195

2,888,436,000

236,840,400

3,125,276,400

2010

501,871

70,510

572,381

3,011,226,000

253,836,000

3,265,062,000

2011

517,439

77,795

595,234

2,069,756,000

186,708,000

2,256,464,000

2012

540,610

73,731

614,341

3,784,270,000

309,670,200

4,093,940,200

2013

566,418

65,537

631,955

4,531,344,000

314,577,600

4,845,921,600

2014

585,951

59,873

645,824

5,273,559,000

323,314,200

5,596,855,800

2015

599,730

59,528

659,258

5,397,570,000

321,451,200

5,718,991,600

2016

593,777

57,573

651,350

5,343,993,000

310,894,200

5,654,88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