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務局再於14個交通交界點安裝路口綜合偵測系統,並經與治安警察局協調分兩階段啟用,首階段共7個路口系統於4月1日(周一)投入使用,將取代原有的衝紅燈偵測系統,監察車輛衝紅燈及超速駕駛等行為,提高駕駛者的交通安全意識。
半數系統4月率先運作
繼南灣大馬路與新馬路及南灣大馬路與約翰四世大馬路的兩個交通交界點啟用路口綜合偵測系統後,交通事務局再於14個交通交界點安裝路口綜合偵測系統(詳見附表)。相關系統可取代原有的衝紅燈偵測系統,除提供衝紅燈偵測外,亦同時具備超速違規偵測、車輛速度偵測等功能,並透過新影像技術提高分析影像的效能。交通事務局與治安警察局協調,經交通高等委員會審議通過,將分階段啟用有關系統,當中7個於4月1日(周一)投入運作,餘下7個系統則預計於7月投入運作。
兩局會密切留意有關系統的運作情況,並計劃於今年內將原所有衝紅燈偵測系統更新升級至綜合路口偵測系統,以提高偵測效能,有效打擊衝紅燈、超速駕駛等違規行為。按照現行法例,駕駛者違反速度限制可被科處罰金600元至40,000元,並可被科處停牌;違反交通訊號燈之停車義務可被科處罰金1,000元至10,000元,並可被科處停牌。交通事務局及治安警察局呼籲駕駛者遵守交通燈訊號及行車速度,安全駕駛,切勿以身試法。
附表:路口綜合偵測系統安裝地點及運作時間安排
4月1日投入運作之系統 |
預計7月投入運作之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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