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為配合車輛檢驗的發展及提升行車安全,於2018年12月27日核准將《檢驗及確定機動車輛各種規格的規章》修改為《車輛檢驗規章》,並於今年3月28日正式生效。新規章究竟對車輛檢驗有何規範?引入了甚麼便民措施?請留意收聽3月29日(周五)於《澳門電台》“教青社區”時段(上午10時30分至10:45分)播出的“交通最前線”。
“交通最前線”電台節目由交通事務局、治安警察局及教育暨青年局聯合錄製,第20集節目會與聽眾介紹剛生效的《車輛檢驗規章》,規章規定了重型汽車必須於2020年3月28日安裝自記速度計的目的及用途,同時亦定明各車輛類型的檢驗要求及適當簡化部份規定等。想了解《車輛檢驗規章》的詳情,請留意收聽。節目重溫可登入交通事務局網頁www.dsat.gov.mo或教育暨青年局網頁https://reurl.cc/x16v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