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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6/2008號行政法規〈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行政法規草案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6/2008號行政法規〈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行政法規草案。

《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對紓緩全職低收入受僱人士的生活壓力方面確有一定幫助。為此,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適當延長措施的實施期,制訂《修改第6/2008號行政法規〈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行政法規草案。

草案建議於二零一九年度將繼續發放工作收入補貼,使合資格的居民每月收入達澳門幣五千元。

二零一九年度補貼的申請要件與二零一八年度的相同,並維持按季度分四期申請及發放補貼,由財政局負責執行。

草案建議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