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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一行車稅徵收期結束 至今27,000車仍未納牌


至今仍有27,890台車輛尚未繳納俗稱“行車稅”的車輛使用牌照稅,交通事務局提醒2019年度行車稅徵收期至下周一(4月1日)結束,車主應依時為車輛繳納有關稅款,逾期可被徵收過期罰款;同時,在繳納稅款後,應將稅圈張貼於車輛顯眼處,否則同樣可被罰款。另外,如車輛不繼續使用,也須到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辦理註銷手續。

未繳納行車稅的車主,可携帶車輛登記摺正本到交通事務局各服務專區、財政局大樓及接待中心、郵政總局及部份分局、本澳9間銀行130多間總行及分行繳交辦理繳費手續;亦可於下周一(4月1日)下午6時前登入電子繳費網站https://epay.dsat.gov.mo辦理繳費手續,然後到自助服務機列印稅圈。

交通事務局再次提醒車主,繳納行車稅前必須繳清交通違例罰款,以免未能辦理相關手續。為方便市民順利繳納行車稅,交通事務局馬交石及中華廣場服務專區,以及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已設有櫃位提供“收納交通違例罰款”服務。

稅圈應貼於車輛顯眼處

另外,在繳納稅款後,應把有效的稅圈張貼於車輛顯眼處;其中,汽車須張貼在方向盤旁座一例擋風玻璃的上角,並在外部能清楚看見;重型及輕型摩托車則須張貼在顯眼且防水之處;否則可被科處相等於稅款五分之一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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