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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區政府與中國銀行簽署合作協議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行政長官崔世安與中國銀行董事長陳四清代表雙方簽署《中國銀行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服務合作協議》(TBC)

【新聞局】行政長官崔世安會見中國銀行董事長陳四清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今(2)日簽署《中國銀行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服務合作協議》。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崔世安、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四清代表雙方簽署協議。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公佈後,社會各界參與大灣區建設熱情高漲。經中國銀行主動提出,特區政府與中國銀行經過協商,雙方本著“優勢互補、共謀發展、服務澳門”的原則,簽署上述合作協議。

按照協議,雙方將把握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歷史性機遇,更好地發揮澳門“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一個中心、一個平台”的定位優勢,以及中國銀行獨有的行業優勢,在大灣區民生金融、大灣區政銀合作、金融人才培養、中葡平台金融、特色金融發展等方面開展合作,更好地為澳門企業和居民提供大灣區的一體化民生和金融服務。

根據協議,在符合中國法律法規與監管要求前提下,在中國銀行大灣區所屬金融機構範圍內,澳門居民在使用“支付通”、“融資通”、“服務通”為核心的綜合金融服務時,均可以澳門居民身份證作為開戶、辦卡、登記和交易的合法憑證。除此之外,在符合中國銀行500多家海外機構所在地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前提下,澳門居民亦可以澳門居民身份證作為在海外開戶、辦卡、登記和交易的合法憑證。在符合相關金融監管政策的前提下,中國銀行將為澳門企業搭建跨境資金池,打通粵港澳乃至全球的資金通道。

上述在符合相關監管政策前提下,只以澳門居民身份證在大灣區,乃至“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國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就能辦理金融業務是澳門首創。此舉措能讓澳門居民切實享受到《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的“與內地居民同等的待遇”,能夠更便利地使用到內地銀行的金融服務,從真正意義上實現大灣區的人流便捷跨境流動。這對於澳門特區參與國家發展戰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必將產生積極和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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