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地的機場,包括澳門國際機場,均嚴格要求乘客必須持有有效旅遊證件和登機證才可進入機場禁區。近日發生涉及乘客非法進入澳門國際機場禁區的兩起事件是觸犯了機場保安限制的違法個案,本局對此表示遺憾。
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亦即機場經營人,已於昨天向本局提交了敍述事實資料的初步報告。本局已要求該司於事件發生後的三十天內提交最後調查報告,當中須列明事發原因和修正計劃。與此同時,本局亦已就兩起事件啟動局方的調查工作。另外,根據第18/2012號行政法規第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機場經營人必須確保機場正常運行及運行安全,鑑此,本局將因應調查結果研究和決定是否向機場經營人實施懲罰措施。
在航空保安監督方面,本局一直嚴謹要求機場專營公司和服務供應商遵守澳門的航空法規,以及採納國際航空保安專家的意見履行工作,從而完善機場設備和提升管理水平,與國際最新發展接軌。我們透過定期和不定期的審計和檢查,在倘發現保安營運工作有任何違法的情況下,定必敦促機場專營公司採取修正措施予以糾正。
民航局將繼續履行監督任務,致力提高澳門國際機場的保安水平。此外,民航局亦將繼續督促機場專營公司必須負起責任,做好機場經營人的角色,對分專營商和服務供應商所提供的服務作出有效監管。